关于同意组建宜春市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宜春市土壤重金属治理与植物活性硒两个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持续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依托单位申请,经研究,同意组建宜春市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宜春市土壤重金属治理与植物活性硒两个重点实验室。
请依托单位按照《宜春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增加投入,集聚优秀科技人才,完善研发设施,注重提高研发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使其成为我市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
请各主管部门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为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提供经费支持和必要保障,并加强其组建过程的管理和指导。
附:宜春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序号 |
创新平台名称 |
创新团队名称 |
依托单位 |
主管部门 |
1 |
宜春市锂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
宜春市锂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团队 |
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经开区 |
2 |
宜春市土壤重金属治理与植物活性硒重点试验室 |
宜春市土壤重金属治理与植物活性硒科技创新团队 |
江西缔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袁州区 |
2022年4月11日
宜春市科技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