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规定,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调整宜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2.地点:宜春市市政大楼一楼126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为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规〔2022〕807号)等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拟调整宜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600元/月·生。
三、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6人):代爽、彭江红、徐阿辉、袁沙沙、胡袁丰、王莉
经营者(2人):黄妍、刘旭红
政府部门(2人):高岚、石璐
四、其他事项
消费者如对本次调整宜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听证会召开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控科反馈。
联系人:易其聪;联系电话:0795-327273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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