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了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和食堂外包项目(编号: 中心-YC2020-044)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原磋商文件第20页投入人员中:
1、原1-5项加分项评审依据处“提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原色公章供评标现场查验”修改为:“提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供评标现场查验”;
2、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除以上所列修改项以外,其他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30日
7.30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和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定.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