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名称:宜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1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 话:0795-3556601
机构职能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深化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109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宜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格调整的批复》(赣编办文〔2020〕6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为副处级。
第三条 整合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能,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市区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各类专项整治。
(四)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
(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