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康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茅镇养鸡100万羽综合利用有机肥伍仟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市市民中心(336000)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康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茅镇养鸡100万羽综合利用有机肥伍仟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万载县黄茅镇三星村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康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宜春市迅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省康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茅镇养鸡100万羽综合利用有机肥伍仟吨项目拟建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三星村联圣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17.489″、北纬28°7′30.711″。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20亩(其中工业用地47.26亩、林地66.2亩、农村宅基地1.57亩、坑塘水面4.66亩、农村道路0.30亩),厂区东面、西面和北面均为山林,南面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以外购雏鸡、饲料、水为原辅料,采用笼养饲养,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配备自动供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出栏肉鸡自动传送、人工装箱,达到年产肉鸡100万羽的生产规模。项目以鸡粪、牛粪、木须、柏麻杆、草木屑、发酵菌为原辅料,经混合拌料、堆肥发酵、粉碎、筛分、堆放冷却、造粒、烘干、打包等工序生产有机肥,年产5000t有机肥。 本项目产品方案:肉鸡100万羽/a、有机肥5000t/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1号鸡舍、1号发酵区、2号发酵区、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3号半成品堆放区,新建2号、3号、4号鸡舍;储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水塘和1号鸡舍饲料塔,新建仓库及2号、3号、4号鸡舍饲料塔;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食堂、综合楼,租赁综合楼旁边的民房作为宿舍楼,新建配电房、冷库;公用工程包括新建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暖降温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及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3号半成品堆放去的废气除臭装置,新建1号、2号发酵区的废气除臭装置、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的除尘装置、1号鸡舍取暖炉的废气处理装置,以及部分雨污管网、鸡舍旁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兼事故应急池)、污水暂存池、雨水暂存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无害化填埋池及截洪沟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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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包括鸡舍冲洗废水、喷淋除臭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或采取更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项目鸡舍冲洗废水经每栋鸡舍旁沉淀池沉淀后,桶装收集经三轮车运输至厂区内有机肥发酵区,用于有机肥生产,不得外排。喷淋除臭装置更换的废水经桶装收集运输至厂区内有机肥发酵区,用于有机肥生产,不得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抑尘和厂区绿化,雨季时处理后的初期雨水暂存于雨水暂存池(200m3)。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铜、锌须《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标准,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得外排;非灌溉期和雨季时,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于污水暂存池,不得随意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1号、2号发酵区恶臭,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3号半成品堆放产生的废气,1号鸡舍取暖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鸡舍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沉淀池恶臭,无害化填埋池废气等。 1号、2号发酵区恶臭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对车间封闭,并对恶臭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恶臭分别经“喷淋塔+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再各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三号半成品堆放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对车间封闭,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再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1号鸡舍取暖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后,再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燃料为液化石油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灶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高于屋顶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鸡舍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沉淀池恶臭、无害化填埋池废气。通过鸡粪日产日清、改善饲料结构、喷洒除臭剂、井口加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治理后,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包括有机肥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和鸡只叫声。你公司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渗区包括隔油池+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无害化填埋池、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雨水暂存池、污水暂存池、鸡舍、一号发酵区、二号发酵区、有机肥生产车间+三号半成品堆放区、冷库等。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并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号发酵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2号发酵区,有机肥颗粒生产车间+3号半成品堆放区,以及1号、2号、3号、4号鸡舍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升级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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