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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年采600万吨瓷土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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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年采600万吨瓷土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0日-2024914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年采600万吨瓷土石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宜春市第一足球网花桥乡

建设单位

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春友锂业有限公司年采600万吨瓷土石扩建项目位于第一足球网花桥乡,处第一足球网和奉新县两县交界处。矿区地理位置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东经114°56′00.97″~114°56′47.09″、北纬 28°36′38.50″~28°36′51.81″,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732m至+530m,矿区面积0.5km2;转运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7'13.782"、北纬28°35'22.338",总占地面积26.55亩。

本项目属于扩建工程,扩建内容主要包括:(1)矿区面积不变,扩大开采面积(0.12km2扩大至0.2053km2,开采范围不涉及红豆杉压覆矿区域),拟将开采规模由150万t/a增大至600万t/a。(2)对废水处理措施进行扩建,将现有露采区初期雨水池(兼淋溶水收集池)1000m3扩建至5500m3,并新建一个300m3×3三级沉淀池。(3)在转运场现有占地范围内,将转运场规模从9600m2扩建至15000m2其中瓷土石暂存区面积13200m2,排土场面积1800m2),不涉及新增用地。

本次工程采用山坡露采,本次开采范围为一不规则多边形,由26个拐点圈定,开采区面积0.2053km2,开采规模为600万t/a开采服务年限为5.5年,开采利用资源储量为3314.49万吨,折算可开采氧化锂储量约为12.92万吨采用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含锂)瓷土原矿及(含锂)瓷石原矿,开采标高由+710m至+530m台阶高度15m,台阶数13个,最终边坡角不大于52°,开采工艺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

扩建后全厂的产品方案:瓷土石(含锂)600万t/a。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扩建露天采场,开采工艺不变,露天采场开采面积增加至0.2053km2,增加开采设备和运输设备,生产规模增加至600万吨/年辅助工程包括扩建现有转运场(内部新建一个排土场)、柴油库、矿区道路,依托现有工具间、材料库、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动力、排水、生产和生活供水工程,新建新开采区域排水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洗车平台废水沉淀处理池(100m3)、转运场三级沉淀池(300m3×3)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30m2)、生态保护措施、噪声治理措施等,依托现有1000m3淋溶水收集池扩建至5500m3,新建露采区三级沉淀池(300m3×3)、新开采区废气处理设施、生态保护措施等。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2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782.6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5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淋溶雨水等。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在矿区和转运场出入口分别设一个车辆清洗池和一个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分别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南侧无名小溪,最终排入白市河。淋溶雨水通过在露天采场、转运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转运场雨季和非雨季均全部回用于生产及抑尘用水,不外排;露天采场非雨季时全部回用于生产及抑尘用水,不外排,雨季时部分回用于生产及抑尘用水,多余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及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后通过南侧无名小溪,最终排入白市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采剥扬尘、钻孔凿岩粉尘、爆破粉尘、粗破碎粉尘、矿石装载扬尘、运输扬尘、转运场扬尘、柴油发电机尾气等无组织废气。露天采场在开挖的时候采用洒水预湿、挖采过程中采用移动雾炮机喷雾除尘的方式减少采剥扬尘;采取预洒水、孔隙注水等处理措施,并使用自带捕尘器的钻孔机减少钻孔凿岩粉尘;通过在爆破前对矿石进行喷淋处理减少爆破粉尘;采用湿式作业,向空气中以及碎石洒水雾的方法降尘减少粗破碎粉尘;在铲装作业场所和装载作业面洒水,设置除尘雾炮机,减少矿石装载扬尘;对道路实施洒水抑尘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将矿(废)石堆存在堆棚内,避免矿石、废石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产生扬尘,同时在堆场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减少转运场扬尘等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有炸药爆炸、凿岩穿孔、开挖、装载、汽车运输等生产环节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的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平面布置,并通过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速度、频次并禁止夜间运输,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石、表土、沉淀池污泥、废机油、废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废石、表土暂存于排土场中,废石定期交由奉新县驰环余土清运有限公司清运,表土暂存后用于矿山复垦;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集中清运至转运场临时堆放,后全部转运外售。废劳保用品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在厂内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固废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在办公区,占地面积30m2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分区防渗分别是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沉淀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和储油罐区等,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矿区内道路、办公区域等,一般地面硬化即可。定期对项目所在地矿区生活区厕所旁的地下水监控井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林地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林地占用和林木砍伐量,降低工程对林业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并合理设置防火带距离;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林地内的道路,确实需要新修施工便道时,应尽量缩短其长度;林地内管沟开挖或便道修筑可能产生少量多余土石方,该部分土石方严禁堆放在林地内,以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在林地段施工时,应首先剥离表层熟化土,并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覆盖收集的表层熟化土,并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选择当地适宜速成种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拟扩建项目及矿界外1km范围内的评价区内均不涉及生态红线和国家一级公益林,不会对生态红线和公益林造成影响,但拟扩建项目在开采过程中,还是应该在矿界周边设置围栏,禁止开采过程越界占用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附近林区和林区内的南方红豆杉,禁止在矿界范围外兴建工业场地,管理好职工,防止对矿界周边林地和林内动物的人为破坏,可有效防治矿山开采对矿界外南方红豆杉等树木的影响。对位于本项目开采境界范围边界之外的边缘地带的21株南方红豆杉,采取就地保护的措施进行保护,根据树木胸径大小和树木距采矿边界的距离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保护标志并划定保护区域,营运期内进行定期巡查。此外,应采取边开采边复垦,加强矿区临时占地区域原地貌的植被恢复;在矿区边界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采矿淋溶废水排入矿界以外的农田和林地内;工程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宣传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境。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通过完善露天采矿区内部截排水沟、沉砂池的建设;露天采矿区严格落实“边开采、边复绿”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废水处理设备及废水输送管道的安全情况,定期保养、维修和更换。设置一个容积5500m3的淋溶水收集池,当淋溶水污染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矿区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且将废水暂时贮存于淋溶水收集池中,待故障排除、治理设施修复且可以正常运转后方可投入生产,且将淋溶水重新回到淋溶水污染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环境中。建设单位应采用严格的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露天采场和转运场厂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矿区范围外1km内无敏感点,离转运场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面370m处的左家里,均满足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在转运场中设置排土场,排土场中明确划分表土暂存区域和废石暂存区域,表土暂存后均用于矿山的复垦,废石暂存后及时由奉新县驰环余土清运有限公司清运综合利用。

(十一)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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