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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成绩斐然---宜春用心用情为民筑就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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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 住有优居

本报讯 记者彭彪 张梅玲报道: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近年来,我市始终把民生保障摆在突出位置,用心用情抓好住建领域民生保障各项实事落实落细,全力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家住丰城市河洲街道新安社区杏林小区的居民刘丹最近非常高兴,因为她所居住的小区今年被政府纳入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正在进行改造。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涂宇介绍,该小区已经完成了总进度的60%,下一步将进行路面摊铺沥青、透水混凝土改造和中心花园改造,预计在今年8月底能全部完工。

作为2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杏林小区一直存在着路面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老化等诸多问题。如今通过一系列白改黑、线改顺、旧变新的改造,小区旧貌换新颜,既提升了小区的外在形象,更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小区改造后变化非常大,我所在的楼栋加装了电梯,可直接入户。门口的路面全部进行了硬化,水电燃气这类基础设施全部翻新。生活更加便利了。”刘丹高兴地说。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一区一策”改造方案,并围绕老旧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改造工作,让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今年以来,我市改造老旧小区113个共3.7万户。截至目前,已开工98个共2.79万户,完工4个共1665户。

和刘丹一样心情好的,还有“95后”研究生钟嘉杰。前不久,钟嘉杰刚住进位于宜春中心城区袁河东路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我不是宜春本地人,很多跟我情况一样的人都住进这个小区,下班后我们一般都会到4楼活动室聊天,也算是拓宽了社交圈吧。”钟嘉杰告诉记者,他搬进来两天了,感觉这里宽敞明亮,并且邻里友善、家电齐全,住得很安心。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宜春就业创业,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专门为新市民、青年人才等群体提供安居保障。同时,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市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筹集优质房源,切实落实保租房政策,帮助越来越多的青年圆了安居梦。2022年以来已为新市民、青年人才等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5479套。今年以来,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2783套,已完工272套。

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改安置房建设,强化公租房管理,努力让群众住有所居、住有优居。

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斌介绍,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申请家庭的户籍、收入不做限制,主要面对有住房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为他们提供温馨舒适的家。

来源:《宜春日报》2024-7-15(转载标题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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