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46 号)、《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16号)、《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宜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宜建字〔2023〕4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宜阳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面向社会配租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政策简介
本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门槛,在城区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均可申请承租。保租房只租不售。
(二)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保租房房源坐落于宜春市袁州区锦程花苑110栋、117栋、118栋,共计101套,入住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运营单位为宜春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公司”),项目坐落在锦程花苑北区东北角,全部房源只租不售。
本次配租房源全部为两居室电梯楼,房屋配备热水器、空调、油烟机、床、衣柜、沙发、茶几、餐桌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入住人员基本生活所需。
周边设施配套:宜春市人民医院、禅博园、大塘中心幼儿园、沁园小学、数园小学、数园中学、宜阳派出所。
(三)租金情况
结合本项目房源实际,实施整套整租,经评估月租金700-900元,具体价格以实际签约入住为准。除租金外,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1、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评估价的90%收取;
2、新区辖区内的高层次人才,经新区人事部门认定后,优惠政策按新区相关规定执行;
3、房屋、家具家电完好保证金为一年租金,该保证金由大数据集团公司无息持有;
4、每六个月租金为一期(租金数额为每年的年租金一半),承租人须于每一期届满前,提前十五天支付下一期租金。
二、房源展示
2024年1月22日9:00-2024年1月26日17:00,如有实地了解需求可到宜春市袁州区大塘路12号君卿楼1楼大数据产业园服务大厅咨询,或联系大数据集团公司工作人员预约,联系电话:喻宜东:18370563223,黄颖:13576586961。
三、配租条件
申请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包含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可包含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行使赡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单身达到晚婚年龄(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的居民,可以单独申请。
(二)申请人名下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无住房,或距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5公里范围内无住房,且申请人的工作地点应在所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附近,住房包括:自有住房、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和安置房等。
四、配租流程
(一)发布公告。大数据集团公司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信息。
(二)提交申请。
由于暂未开通线上申请功能,本项目采取线下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大塘路12号君卿楼1楼。
2、填写《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申请表》。
3、须提供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动产核查书。
(三)受理审核。租赁申请由大数据集团公司受理审核。
(四)分配
1、分配原则为“外地优先、时间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
2、在房源不足情况下,按申请分配时间先后次序予以调配。
3、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人,经自愿协商,可以采取合租形式租赁并在申请时注明合租人。如未达成合租意向,且又有意愿以合租形式租赁的,可在申请时注明合租意愿,并接受大数据集团公司的统一调配。
4、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由大数据集团公司进行分配。
(五)办理入住。入住人员需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合同》),缴纳保证金、第一期租金后方可移交钥匙入住。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