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宜市住保办字〔2022〕2号)文件精神,我办已完成2023年1月至6月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和2021年至2022年轮候家庭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对通过审核的590户拟获得保障资格家庭名单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申请批次 |
普通多人家庭 |
单身家庭 |
2021年申请 |
0 |
108 |
2022年上半年申请 |
36 |
81 |
2022年下半年申请 |
62 |
88 |
2023年上半年申请 |
139 |
76 |
总计 |
590户 |
(详细名单附后)。
以上公示家庭中的普通多人家庭和2021年申请的单身家庭将参加2023年第二次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本次摇号未中签家庭、其余单身家庭将以租赁补贴的形式进行保障,如对公式结果有异议,请于8月28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宜阳大厦东座519室)。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低保、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本地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人保部门认定)、省部级以上劳模模范、荣立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成年孤儿、三孩家庭(未成年),我办将实行优先配租,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在8月28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宜阳大厦东座519室,逾期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不再对其资格进行调整。
本次公租房申请均使用住建部开发的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可下载手机“公租房”APP,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APP申请公租房的使用教程;在“资格申请”栏目中提交公租房申请;在“我的”-“我的申请”栏目中查询公租房审核结果与审核进展。
咨询电话:0795-3998173、0795-3563326
附件:《宜春市中心城区拟获得保障资格公示名单》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1、2023年新申请家庭拟获得保障资格名单(215户家庭总计499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