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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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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一是统筹推动专题领学。每个领导、每个科室分别配发1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本,通过干职工会议集中学、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专家辅导领学、权威读本原汁原味学等方式,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建立机制常态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组织领导、常态学习、常态宣传、转化落实、考核评价等五个环节,按照“周月季年”的形式,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效能

一是规范“两库一清单”。年初就建立起执法人员信息库和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监管职责,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结合实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两库一单”,实现动态化管理。二是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按照统一、共享、高效的要求,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调整情况对外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局网站、信用公示等平台对外发布,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三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根据行业特征和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全市146家矿山企业、94家危化企业、242家烟花爆竹企业和1422家工贸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做到重点企业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一般企业、安全条件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同时落实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避免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和执法缺位。四是创新执法服务。一是推行局队合一执法,提升执法“公正度”。局机关内设科室和执法支队按照“局队合一”机制分工合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调查”和“处罚”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提升执法“准确度”。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推行服务型执法,提升执法“满意度”。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人才对专业性较强、技术性较强、性质认定较复杂的隐患进行“协查、会诊”,运用专家力量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四是推行说理型执法,提升执法“温热度”。全面推行“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五执法”模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三个重要环节,既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帮助企业及时化解安全风险。五是推行“互联网+”执法,提升执法“透明度”。全面启动 “互联网+执法”系统,利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将现场执法视频图像直接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现场检查记录和责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实现移动执法便捷化、执法任务清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流程化、执法管理可视化,有效推动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应急管理制度引领。加强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宜春市安全生产挂牌警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修订完善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三是依法履职,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各项法规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事项程序,规范审查流程。

(四)坚持法治宣教,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同时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三是突出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组织专家讲座、专题学习研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贯等,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二是理论学习还需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我市安全监管点多面管,现有执法力量、能力和素质与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还有差距。四是“三项制度”落实与法治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尤其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还不够规范。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坚持把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理论学习、机关干部职工和党支部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二是定期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定期部署、调度、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提前进行谋划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制定印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法治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五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一是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法治素质。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案卷质量,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三是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阳光运行”,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查,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并保持畅通,举报、投诉等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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