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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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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赣府厅发202321号)有关精神,落实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赣应急字202426号)的相关安排,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构建严密规范的执法监督体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市应急管理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执法不作为问题聚焦执法推诿、执法不严,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不及时反馈,不按规定报告移送。重点针对只检查不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失察、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执法检查不聚焦,不到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检查;未有效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闭环和执法闭环;执法检查“无差别”部署、“大呼隆”推进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聚焦未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手册》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针对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未亮证执法;未按照经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或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发现问题隐患未责令改正、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时不执行或滥用行政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异罚;执法检查未全过程使用“互联网+执法”等信息系统、手写文书、手工填表等问题。

(三)解决粗暴野蛮执法问题。聚焦重处罚轻服务,不听取当事人申辩、陈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冷横硬推”,侵犯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合法权益。重点针对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只提要求,不指导督促整改;不使用执法文明用语,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聚焦“一刀切”执法、随意执法,重打击、轻人权。重点针对执法方式单一,机械片面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随意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自行下达政策文件要求普遍式停产停业;检查过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检查未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实行差异化执法,未对发生事故、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等问题。

(五)其他执法问题。聚焦“逐利”执法与执法“寻租”。重点针对为生产经营单位说情打招呼,借处罚名义吃拿卡要、变相强制企业代为“买单”;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贿赂;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以罚增收、以罚养人;执法人员个人私自截留罚没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031

三、征集方式

收件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18

电话:0795-3198187       

邮编:336000

邮箱:zdk3198187@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具署实名,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

(二)我们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及时研究核实,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和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特此公告。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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