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23〕59号 2023年12月6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振群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罗功成同志兼任江西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坚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杨旭、李俊波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先和同志的市民宗局局长职务;
晏文武同志的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院长职务;
余兆辉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敬韶同志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凯祥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孝军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和庚同志的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根辉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自兴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军同志的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熊志勇同志的宜春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甘新众同志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雄杰同志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官吉清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易滨秀同志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龚爱罩同志的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义慈同志的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