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23〕60号 2023年12月6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来财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免去其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张辉智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章志强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军同志任宜春开放大学校长;
陶石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熊国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铭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炜智同志任宜春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天峰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建平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龚翼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徐云、刘洋同志任江西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甘辉龙同志任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金文玲同志的宜春开放大学校长职务;
谢小平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李坚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范雨维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毛系元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熊灵芝同志的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张虹同志的江西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升格前)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