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20〕21号 ?2020年4月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易献春同志为市中医院院长,免去其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斌同志为宜春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范惠珍同志为市人民医院院长;
廖丽华、杨学龙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曹盛生同志的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袁伟钢同志的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职务;
高镕同志的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柯松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振耀同志的市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园平同志的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易志明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