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19〕101号 2019年11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6号),决定成立宜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蔡清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青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荣敏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柯 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周任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明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智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晓红 市信访局副调研员
况柳根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熊勤香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连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 哲 市工信局副局长
熊 军 市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林 兰 市教育体育局调研员
丁高胜 市自然资源局调研员
晏国繁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启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向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宁辉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李海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敏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王 兰 市统计局副局长
简江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 飞 市税务局副局长
涂海平 宜春车务段副段长
胡战勇 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任连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自然替补。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宜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