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22〕27号 2022年3月27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疫苗)监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宜春市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宜春市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其工作职责全部由本领导小组承担。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兰亚青副市长
副组长:邱建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包春燕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罗小京市生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刘德萍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维毛市工信息局二级调研员
李晶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隆清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任生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闫杰忠市人社局副局长
袁船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熊期亮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李志勇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贸促会会长
周军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胡剑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军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罗海华市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包春燕同志兼任。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