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24〕33号 2024年6月13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龙元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县级);
张书基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海斌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正县级);
罗毅、易宜斌、刘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玉萍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易延玲、付誉贵、巢艳梅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吴先锋、肖叶林、温琪琳同志任市数据局副局长;
况玲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邓炳阳同志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计局)局长;
赖德根同志任上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宁辉同志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小年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袁智勇同志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韦波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以上人员涉及机构改革的,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