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字〔2022〕8号 2022年2月21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梁海燕同志为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恕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坚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钟正义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绍忠同志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建国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跃平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