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宜春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1年度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合同管理及履约、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采取自我考评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要求组织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检查资料。宜春市财政局考核小组赴现场审查相关内部文件资料、听取汇报、从2021年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了10个项目进行核查,并根据考核实际情况严格对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测评表》进行评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1年,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各项政府采购交易项目172项,采购预算金额6.62亿元,中标金额6.18亿元,节约资金0.44亿元,资金节约率6.65%。
1、练队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人员配备。科学设定岗位职责,强化人员配备,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进入政府采购科,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二是打造“专家技术型、学习创新型”集采中心。制定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理论知识、开展一次案例研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探讨研究。要求从业人员制作采购文件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三大关键点把关招标文件制作。三是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既从采购人角度考虑文件个性条款需求内容的必要性,同时站在供应商角度,审查是否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条款。采购文件集中讨论、集体通过,杜绝“量体裁衣”,提高工作质量及采购成功率。
2、重服务,优化政采营商环境。一是落实营商环境指标考核工作。从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等入手,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解读,明确指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落实标准,确保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2021年政府采购领域开启“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评标。三是减免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10月起减免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约242万元,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四是提升采购效率。梳理工作流程,加快采购周期,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近三分之二。
3、抓内控,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一是制定《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追责问责办法》《政府采购十项措施》等制度来规范采购代理工作。二是加强风险防控,成立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风险意识。三是严抓廉政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分析交易中心的廉政风险点,及时整改。
(二)存在问题
1、机构设置方面:机构没有独立设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单独设置政府采购部门并配备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4人。
2、采购文件的编制方面: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采购需求把关还须进一步加强。
3、采购效率方面:抽查项目中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签订采购合同、公告采购合同的情况。
六、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现场考核,综合2021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考核得分为9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进一步提高业务质量。
2、继续完善与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工作相关的配套软硬件。
3、完善业务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把好采购需求关,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宜春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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