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公众: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宜春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17日至3月30日止,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箱形式,于3月30日前反馈至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卢少勇 联系电话:0795-3998206
电子邮箱:ychbzhk@163.com 邮政编码:336000
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西座15楼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