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综合字〔2023〕56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宜春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布。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春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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