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2024年国家、省级部署的“一件事”已上线运行,为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将陆续公布“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网上办事指南。本期带您走进“开办餐饮店”!
办事指南
办理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
办理方式
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申报条件
1.开办45及45平方米以下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的,办理事项: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
2.开办45平方米以上、300及30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的,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若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4米或单面面积≥10平方米的,还需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3.开办3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的,办理事项: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若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4米或单面面积≥10平方米的,还需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若建筑装修施工项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还需办理建筑工程(装修)施工许可。
申报材料
1.开办45及45平方米以下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
①《小餐饮小食杂店审批许可》申请书;
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③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2.45平方米以上、300及300平方米以下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②我要开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45平方米以上、300及300平方米以下,不含娱乐功能);③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④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⑤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⑧户外广告设置前后实景效果图(需标注尺寸)、场所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广告发布合同书、广告设施结构设计图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承诺书;⑨营业执照;⑩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营业场所为自建房的需提供此证明)。
3.3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不含娱乐功能)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②我要开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娱乐功能);
③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④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清单、设施布局平面示意图或照片;
⑤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⑧户外广告设置前后实景效果图(需标注尺寸)、场所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广告发布合同书、广告设施结构设计图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承诺书;
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⑩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营业执照;
?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营业场所为自建房的需提供此证明)。
其他材料
①《申请委托办理书》(委托代办提供);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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