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一足球网联系(联系电话:0795—3273397,邮编:336000,电子邮箱:yczwgk@yichu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基层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宜春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市本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万余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2万余条、发布政策性文件61件。一是深化重点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推进重点产业、恢复和扩大消费、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产业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设进展信息120余条。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统筹做好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情况136件。2023年,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数量分别为289745宗、466061宗和5919宗,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约12.86亿元。二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市本级网站共发布信息7641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422条。其中,三大攻坚战400余条,社会公益事业400余条,公共资源配置200余条,重大项目建设120余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稳岗扩岗、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信息40余条,精准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30余条,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100余条。三是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联动公开,让群众对各类政策文件“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有效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聚焦宜春市“十四五”规划主题,邀请市直部门及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相关在线访谈专项解读13期。聚焦与企业、群众联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最多的高频事项,在市政府微信公众号设立“宜系列 点点看”专栏,集中发布H5系列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指南37期。持续开展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鼓励引导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漫、H5、在线访谈等形式,全面推行重大政策的深层次解读。2023年,累计开展各类政策解读1100余次,重点政策文件解读率和解读关联率均达100%,多元化政策解读比例不少于50%。四是着力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着力打造政府开放活动“升级版”,全年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693场,吸引2万余名市民参加。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网上留言和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等互动渠道。2023年,收到12345“市长信箱”信件55.36万件、“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24条;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新农村建设、道路提升改造、土地征收等开展民意征集调查41期,收到意见82条;开展“你建言我来办”活动28期,帮助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政务舆情日报工作机制,发布舆情监测日报365期,下发舆情转办单18个,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樟树市、靖安县获评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县(市、区),奉新县赤岸镇等12个乡镇(街道)获评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乡镇(街道)。积极引导各地开展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同时,依托市县乡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治中心等场所,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专区,着力延伸和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着眼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探索推进掌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层级全方位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
(二)依申请公开。注重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使用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电子化。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结依申请公开件647件,同比降低8.49%;上年度转结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其中办结自然人申请件61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1件。主要集中在城建、征地、行政执法、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充分体现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06件,占62.75%;不予公开19件,占2.94%;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205件,占31.68%;不予处理10件,占1.55%;其他处理7件,占1.08%。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6起,行政诉讼3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持续对全市54家政府网站和140家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常态化开展“结对子 找错误”活动,监测政务新媒体账号6200余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相关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实现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调整,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文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2023年,全市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废止753件,现行有效规章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407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和集约化管理,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IPv6支持率达100%。持续加强政府网站提质建设、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等多个专题专栏,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载体功能,及时汇集编发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重要政府信息,推动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全年共编辑出版《宜春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发行量3.2万余本,刊登各类文件60余件。积极策应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评选活动,着力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和规范管理,努力打造更多优质精品账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入选2023年上半年全省政府系统优秀微信公众号榜单,全年共发布重要信息1296条,总阅读量和分享次数近218万次。
(五)监督保障。下发了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和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建立健全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机制,并结合实地督导、蹲点调研等方式,引导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找差距促提升,全年共开展线上线下专项督查22次,通过“政府开放月”、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2023年上半年组织各地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负责人专程赴九江市考察学习;全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1次,市级层面组织召开学习交流推进会2次,培训范围覆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超过3000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8 |
8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6 |
753 |
140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7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6061 |
||
行政强制 |
59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85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21 |
10 |
0 |
11 |
9 |
1 |
6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3 |
7 |
0 |
1 |
4 |
1 |
35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5 |
0 |
0 |
4 |
1 |
0 |
5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9 |
2 |
0 |
6 |
4 |
0 |
20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复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616 |
10 |
0 |
11 |
9 |
1 |
6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案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结案 |
总计 |
|||||
3 |
3 |
0 |
0 |
6 |
0 |
0 |
2 |
0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效仍需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打造政务公开品牌。聚焦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等,及时总结宣传本地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全力打造“政务速递”“宜系列 点点看”等政务公开特色品牌。积极推进全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乡建设,力争打造更多宜春特色亮点。二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做好结对联建和对标提升有关工作,主动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精准公开。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引导带动常态化、多样化解读,让政策更加易懂好用。三是持续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分级分类抓好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实战化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有效汇聚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