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13号)和《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文件精神,经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对消费者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11月1日-11月30日,审核通过的消费者共1210人,拟补贴资金2128.5万元。现将《宜春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明细表(第四批)》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
联系电话:0795-3260157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527
宜春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宜春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明细表(第四批1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