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引才”经费保障。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全力支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人才政策兑现等,打造人才流入优选地。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200万元,支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奖励资助、企业“人才飞地”建设等。全市2024年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2人,入选江西省“赣鄱英才计划”和科技创业团队17人(团队)。共获得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215万元,资金规模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二位。
二是夯实“育才”支撑体系。立足我市锂电新能源首位产业发展,支持锂电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2024年全市累计拨付补贴资金2444.29万元,支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7547人。统筹安排资金1291万元,支持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培训高素质农民4885人次;统筹安排资金281.69万元,支持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是搭建“用才”发展平台。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创新引领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出台《宜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宜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人才平台建设“857”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创新驱动发展资金5200万元,支持企业主体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我市获批省级揭榜挂帅项目1项,发布市级揭榜挂帅项目榜单8项,12项科技成果获得2023年度省科技奖励。
市财政局 汪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