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背景介绍
一、出台背景
一是上级有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科技进步的基础条件。
二是企业有需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涉及多部门,通过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发挥部门合力,引导企业对标建设,企业可以明确研发机构的建设目标和步骤,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
三是现实有需要。目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不高,许多企业仍未建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导致自主研发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缺乏国家级研发机构。通过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扩面、提能、升级,对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1.《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宜府发〔2023〕12号)
2.《宜春市关于促进科技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2〕31号)
3.《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加快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宜工强市小组〔2024〕9号)
三、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共包含五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工作要求。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的重要意义,提出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重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集聚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提能、升级、扩面,加速推进重点产业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赋能工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主要分阶段提出三年建设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市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65%,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30%,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0%,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3家左右。到2026年,全市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中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70%,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比例达35%,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25%,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5家左右。到2027年,力争实现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80%,其中获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企业占比达40%,获省级研发机构的比例达30%,链主企业获省级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三年全市新增各类市级研发机构200家,省级研发机构160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0家左右。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在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明确工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包括扩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层次、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积极布局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
第四部分为政策支持。主要从强化上级各类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奖励、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科技金融支持等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措施落实、完善督导考评三方面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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