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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政策解读】文字:《宜春市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办法(试行)》

时间: 2022-11-09 14:40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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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6月,宜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含“三区”)及市政府部门共报送各类政策解读作品77件,参评作品同比去年增加57%。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多轮评选和专家复评,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单位获评“市直单位组”政策解读优秀作品。

2022年6月1日,《宜春市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办法(试行)》发布,和小军班长一起看文件解读吧!

一、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有哪些?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是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家庭走访,邀请退役士兵到教育培训机构参观等方式,向退役士兵讲清楚教育培训的政策,讲清楚参加教育培训的好处,让退役士兵明白"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人生"的道理,努力在退役士兵中营造争学技能绝活、争当技术能手的新风尚,形成自立自强、创业创新、创先争优的好氛围。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1〕10号)和《江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赣退役军人字〔2019〕5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本《办法(试行)》,目的在于加强我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就业培训工作机制,坚持“放管服”优化业务流程与规范管理并重,监督、指导、服务相结合,促进提升退役士兵能力素质与就业质量双提升。

二、《办法(试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办法(试行)》共分6大点,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优化了业务流程和规范了服务管理。

第一点落实政策待遇:主要是督促各地落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积极帮助退役士兵提升职业技能和文化水平。

第二点提升政策的影响力:要求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提升教育培训政策的知晓度,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营造支持和服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良好环境。

第三点提高教育质量:督促承训机构遵循“谁培训、谁推荐就业”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退役军人就业成功率和就业质量的目标,严密组织教学工作,加强服务保障。

第四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地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抽查、回访退役士兵和查看培训视频、工作台账等方式监管教育培训质量效果,促进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力做好一体化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点规范培训资金的拨付: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查、审计、稽查等工作。

第六点健全完善教育培训绩效评价机制:督促各地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绩效评价机制,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三、《办法(试行)》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办法(试行)》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退役士兵关心的几个问题?

1.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参加教育培训?

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可以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2.参加教育培训到哪里报名?需要有什么手续?

退役士兵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按要求查验退役士兵退役证和收集身份证、退役证复印件;退役士兵自主填写报名申请表格材料(一式三份),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县、市逐级批准盖章,相关申请报批材料存档,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退役士兵学员发核准通知书和入学通知书。

3.退役士兵报考学校范围和专业有什么限制要求?

退役士兵对照《江西省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南》范围内学校和专业,按照"个人自愿、自选专业、免费参加"的原则,根据个人兴趣和就业意愿,选择培训学校和专业。

4.退役士兵培训期间是否有资金补助?如何申请?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8号)规定,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年底汇总当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情况,收集参训人员退役证、身份证、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学校证明以及个人银行卡号,核对培训时间和金额,向财政申请拨付培训生活补助直接到个人账户(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按学习时长补助3-6个月)。

5.参加教育培训后对就业有何帮助?

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督促培训学校围绕退役士兵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进行实用性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的原则,督促学校开展就业招聘、校企合作等方式推荐就业;将培训学员就业率作为考核培训学校的重点内容,要求培训学员取得相应证书后实现就业(或自主就业)达90%以上。

五、具体工作流程有哪些?

(一)宣传动员。利用每年接收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或举办就业招聘活动和微信工作群,宣传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政策,组织人员登记,留存联系方式。

(二)前期准备。1.组织报名发放《江西省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南》,帮助退役士兵根据个人兴趣和就业意愿,选择培训学校和专业,填写报名申请表格材料(一式三份)。2.审核资格按要求收集退役士兵退役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核查以前是否参加过培训,并按县、市逐级批准盖章,相关申请报批材料存档,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学员发核准通知书。3.对接培训机构根据退役士兵报名情况,分类汇集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协助退役士兵对接培训学校,明确开班学习时间,对接食宿安排和其他注意事项等,向学员发入学通知书。

(三)实施培训。1.接收开班申请待学校收集报名资料齐全后,书面向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开班,主要内容是:开班时间、人员名单、培训专业和时限等。2.检查开班情况联合财政、人社部门到培训学校检查开班准备情况,重点是:授课老师资质、参训人员到课情况和教学场所是否完备、食宿保障是否妥善。3.预拨付资金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8号)规定,在开班后核定学校申请金额,向财政申请预拨付开班培训经费。4.检查培训质量利用检查开班、结业考核和检查调研等时机检查(抽查)学校组织教学情况,重点是: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学员到课考勤和教学秩序等,并适当听取参训退役士兵意见建议,帮助学校提高培训质量。5.结业考核根据培训学校申请,联合财政、人社部门到培训学校参加结业考核,主要是初步检查培训台账、巡察结业考试秩序、检查培训效果和督促培训学校推荐参训人员就业。6.审核台账查看培训学校提供的剩余资金申请和培训台账,重点是:学员到课考勤表、结业证书和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理论教学全程视频和实训图片,推荐就业情况等(要求:人员到课80%以上、证书获取率90%以上,有就业需求的参训人员推荐就业率90%以上)。

(四)拨付资金。1.拨付剩余资金。审核培训台账资料,检查培训质量和推荐人员就业情况,对培训效果和推荐就业不达标的应扣除部分经费,核定剩余金额后,向财政申请拨付剩余培训经费。2.发放生活补助: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江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8号)规定,每年年底汇总当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情况,收集参训人员退役证、身份证、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学校证明以及个人银行卡号,核对培训时间和金额,提请局党组研究,向财政申请拨付培训生活补助直接到个人账户(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按学习时长补助3-6个月)。

(五)整理归档:收集学校培训全套台账资料和教学视频,按年度和学校分类留存。

解读人:熊志武

联系电话:0795-3287917

相关文件:宜春市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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