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3年,全市老龄工作紧紧抓住贯彻落实新修订《老年法》的有利契机,围绕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老龄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继续在“养老、维权、服务”三个方面打基础、创实绩,推进了老龄事业持续发展。老龄工作再次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开通为老服务热线12349】 经努力争取江西省民政厅、省通讯局批准,宜春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呼叫中心开通为老服务热线12349。以信息呼叫中心为平台,通过服务派遣的形式,为中心城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生活帮助、主动关怀”三大类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有偿上门服务,全年上门服务对象达3000余人次,有效地缓解了高龄、空巢老年人居家养老难的问题。
【推进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完成第七批14个省级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争取省财政扶持21万元,为试点协会配发活动器材。注重“建有所为”,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在为老服务、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奉新县《创新模式,规范管理,把老年协会建成农村发展的“生力军”》的经验做法,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已在全国推广。
【宣传贯彻新修订《老年法》】 全市印发《老年法》宣传资料4.5万份,设宣传台266张次,组织宣讲老年法160场次。为9.61万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100万元,为12.53万70岁以上老年人交纳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0.37万元。社会敬老、助老氛围进一步浓厚。
【开展首轮“敬老文明号”评选】 根据全国、省老龄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各地通过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完善活动机制,扎实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市老龄委下发评选表彰通知,抓典型、树典型,用典型推动创建工作。经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市老龄委表彰命名60个宜春市“敬老文明号”。其中,宜春市公共交通公司、丰城市梅林镇敬老院、袁州区社会福利院、宜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高安市筠阳街道筠泉社区居委会、奉新县人民医院等6家单位被评为江西省“敬老文明号”。
【丰城市被评为“中国长寿之乡”】 经丰城市委、市政府主动申报和努力争取,中国老年学学会组织专家、学者认真考察、评估后,于2013年6月4日研究决定,授予丰城市“中国长寿之乡”称号,成为继铜鼓之后全省第2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市老龄办领导人】
主 任 闵振鹏
常务副主任 邹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