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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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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促进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和信息公开

围绕《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20〕10号)等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涉及我办工作任务的解读工作,对于我办牵头草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解读回应,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同步发布政策,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制定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计划,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社会公众意见等,同时,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及时、准确公布决策事项,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按要求公开本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宜春市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0]11号),及时调整、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理回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等工作制度机制。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对我办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的清理整治,坚决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完善新媒体公众互动功能设置,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承担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人员,承担办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操作责任。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以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解读等业务培训为契机,积极参与,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考核激励。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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