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18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取得了积极成效。该《实施意见》明确相关政策以三年为期限,现已到期。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动宜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政府金融办着手草拟《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的若干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9号)
2.《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上市办字〔2019〕3号)
3.《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50号)
4.《第一足球网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35号)
5.《江西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赣金发〔2021〕1号)
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动江西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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