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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007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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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振兴代表:

您提出的《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落实《宜春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宜府办字〔2020〕107号)要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市各乡镇村已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县道的日常养护已实现由养护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乡、村道的日常养护交由专业保洁队伍或聘请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养护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实施。全市各地均出台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二、严格执行《江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固定治超站必须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驻站,实行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并由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和记分。目前我市6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站,4个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点,均按照省厅要求设在国省主要干线上,对农村公路治超,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厂区矿区周边公路等路段的流动巡查,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江西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进一步消除农村公路道路交通瓶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给我市的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分配规模及申报要求(要求申报路线为乡道或村道,且路面宽度在4.5米及以下,通视路段每公里设置不少于3处,不通视路段间距不大于200米),建立了“十四五”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项目库。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对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工作安排,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公路错车道建设。“十三五”,我市基本完成了县乡道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工作。各地每年都会对开展危桥排查,排查出来的四五类危桥都会及时设置安全警示设施,并视情严禁车辆通行。同时,将排查出来的危桥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列入危桥改造项目库并下达建设计划重新改造。

感谢您对我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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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晏勇,1397058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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